根据霍邱盐投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营销工作推进需要,项目公司拟对徽盐·珺临府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渠道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比选活动,现将有关询价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由霍邱盐投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发,位于霍邱县城霍邱县三流集路与淮河大道交口西北角处。项目总占地112.2亩,总建筑面积约205462.74㎡,地上总建筑面积164533.6㎡,项目定位物业形态规划为开发商品住宅小区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建筑控制高度≤80米;容积率≤2.2;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由地下车库(包含人防工程)、9层住宅、11层住宅、13层住宅、21层住宅、26层住宅、27层住宅等建筑业态组成。规划住宅1260户,机动车位1676个。
二、询价内容
本次询价内容为项目渠道劳务分包招标,详见报价清单。
三、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营业执照和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公司注册成立2年以上(含2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比选要求
1、人员要求:
1)暂定40人,后期根据销售需要进行调整。
2)渠道劳务分包人员待遇、福利、保险由中标单位承担。
3)劳务纠纷等问题均由中标单位承担、解决。
本次比选为项目渠道劳务分包招标,比选方提供报价清单(附件1),报价单位依据清单提供人员,与比选内容要求不符为废标。
五、报价说明
1、报价人应根据报价清单要求编制报价函,一切降低本询价函要求的报价函均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2、报价人可以不对本比选内容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就不可撤回;否则,该报价人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安徽盐业系统内企业的所有询价活动。
3、本次最高限价管理费为5%,超过此报价将作为废标。
4、报价人根据自身经营情况报价,报价清单(格式详见附件)。
六、评选说明
1、成交原则:在满足项目公司需求要求,保证人员数量的前提下,然后由比选小组根据参选单位的报价、企业情况等因素合理低价中标,但不保证最低投标价中选,且比选人无义务对投标人未中选原因做出解释。
2、报价方一经做出报价,有效期内不可撤回,报价有效期不低于90日历日。
3、报价方应根据比选文件中各项要求编制报价文件,一切降低比选公告要求的报价文件均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4、第一中标单位放弃、违约不能完成考核目标、后期双方协商解约等的情况下,招标方可选择第二名为中标单位,第二名及后排名次,出现第一名情况以此类推原则选择下一家履约单位。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6月3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六安市霍邱县淮河大道与三流集路交汇处徽盐·珺临府项目S1商业(营销中心)二层会议室。
八、提交内容包括以下
1、企业简介材料。
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5、报价函。
6、人员简历。
以上资料装订成册,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正副本各一件。
九、其他
1、中选人需根据比选人确认的人员进行配置。
2、中选人需自行解决人员招聘、待遇等事宜。
3、中选人人员配置完毕后,须经比选人验收通过。
4、每月渠道劳务分包人员销售提成7000元/套,渠道经理300元/套,渠道主管700元/套;根据招标方当月业绩考核进行按月发放,具体考核详见附件2。
5、付款方式:招标方项目销售渠道劳务所有人员进场后按月支付所有费用(支付前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点),如因新冠疫情影响,税点按国家规定执行,招标方支付费用前,以招标方纸质签字的当月考勤、月度任务考核作为结算月度费用依据。
十、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六安市霍邱县淮河大道与三流集路交汇处徽盐·珺临府项目S1商业(营销中心)二层市场营销部211室收
2、联系人:张经理 马工 联系电话:0564-7255008。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附件1:徽盐·珺临府项目渠道劳务分包报价清单;
附件2:《徽盐·珺临府项目渠道日常及考核管理办法》。
以上附件,请电话索取(0564-7255008)
霍邱盐投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5月28日
附件1:
徽盐·珺临府项目渠道劳务分包报价清单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工作履历 |
单价(元/月) |
备注 |
一、渠道劳务人员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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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渠道经理 |
1 |
5年以上渠道工作经验 |
|
|
2、 |
渠道主管 |
2 |
3年以上渠道工作经验 |
|
|
3、 |
渠道专员 |
37 |
1年以上渠道工作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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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计 |
(投标方注明税点,招标方根据实际费用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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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管理费( %) |
|||||
三、合计(一、二项) |
(注明税点) |
附件2:
徽盐·珺临府项目渠道日常及考核管理办法
一、渠道管理制度
1、出勤制度:早上上班打卡8:00—11:30,下午上班打卡14:00—18:00,每天例会时间,早上晨会不得晚于8:30分,下午晚会不得早于18:00开会;无任何理由迟到、早退者超过3分钟一次罚款20元,2次40元,3次80元,以此类推。因雨雪天气或报营销经理同意后,渠道工作人员中午上、下班可不回售楼部,须在上班点位拍水印相片进行打卡,原则上打卡时间不早于下班时间,不迟于上班时间,早退或迟到单次罚款20元,未打卡或未上传水印相片者单次罚款20元。
2、请假:员工请假一律履行请假手续,经渠道经理同意后方可请假。不得以口头、由他人代为请假。特殊情况下,需亲自给渠道经理打电话说明原因,同意后视为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渠道经理有事请假须经营销经理同意。
3、调休:调休必须提前1天向主管报备,不接受当天调休,每月无特殊情况,不给连休;如有特殊情况,书面请示渠道经理,同意后方可调休。
4、旷工:当天早退、迟到超过60分钟;未报备擅自外出超过60分钟;未按规定私自调休、请假;未经许可未按时到岗等情况,当天视屏查岗不在岗;以上都视为旷工。
5、员工如因病假、补休、调休、公差等原因未能上班,应提前向渠道经理书面报告,并经核实后,方可同意;否则按旷工处置。
6、出现恶意争抢客户情形者,一经发现,予以辞退。
7、不得私自与客户发生利益往来,一经发现,予以辞退;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不得擅自把客户带到其他售楼部,一经发现,当月工资、佣金全部没收并辞退
8、离职人员需提前至少1周向渠道主管报告,,渠道经理同意后,离职人员做好工作交接,如直接离职者,剩余工资扣除。
9、项目自己渠道工作人员不得在本项目门口截客户,违者直接辞退,当月基本工资全部扣除。
10、每天每人按照渠道销售说辞回访有效电话30组,未完成者罚款20元。
12、竞品项目截客,如客户未留联系方式,渠道人员未带客户进珺临府售楼部,客户后期自己过来算自访客户。
13、截到客户先报备联系方式,如果号码被其他人报备,视为报备人客户。
二、考核办法
1、考核对象:渠道所有人员。
2、月度指标由营销经理根据年度细分的销售任务提前1个月下发到渠道经理,渠道经理根据月度任务合理分解、签字并提交给营销经理。
3、每天每人有1组有效带访,当日带访任务未完成者,单次罚款5元/人;当月带访任务未完成者,单次罚款150元/人。
4、当月每人任务指标1套住宅成交,未完成者,当月基本工资扣除400元;次月未完成指标,月度基本工资扣除800元;第三个月未完成指标,月度基本工资扣除1000元,并给予辞退;3个月累计完成3套,前期扣除的月度基本工资给予返还;根据渠道人员实际客户量情况可提前辞退。
5、每天晚上19:00点之前,由渠道主管将当天渠道数据与内场核对无误后(当日带访、二访数量、明日邀约数量、点位安排等)提交至渠道经理,由渠道经理每天晚上21:00点之前提交至营销经理。
6、每天有效带访客户须做好带访登记,并由置业顾问签字确认,同时,当天有案场经理确认登记信息,并登记录入明源软件移动销售板块,否则视为无效。
7、若出现撞单情况,根据成交客户首次带访推荐人、带访时间(以带访登记本为原始凭证)进行判定;如争议客户归属由渠道经理判定,严禁在客户面前发生争吵行为,违者罚款500元,此单业绩充公。